租屋權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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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簽訂「專任委託出租契約書」前 1.您可向經紀人查詢標的物附近區段之租金行情。
2.你可以向經紀人查詢房地產出租相關之稅費等問題。
3.在您決定將不動產委託我們仲介時,我們將與您簽訂「專任委託出租契約書」,簽約前,您有權要求經紀人提供契約書審閱。
二、租金及押金的約定
簽訂合約前必須先確認每月租金繳付及押金金額,押金即承租方給房東一~三個月的擔保金,若租約期滿不續租,扣掉其他費用後,無息退還押金。但承租方不可用來抵扣租金。
三、房屋有問題或損害時讓由誰負責修繕
例 如 屋
頂 漏
水 或
水 管
不 通
等 等,
房東有義務予以修復 , 以
利 房
客 的
使 用
, 但
當 事
人 雙
方 亦
得 約
定 ,
由 房
客( 即承 租 人
)來 負
責 修
繕 義
務,甚 至
亦 可
約 定
何 種
房 屋
之 毀
損 由
房 東負 責 修
繕 ,
何 種
毀 損
由 房
客 負
責 修
繕 ,
只 要
訂 約
時 明
確 約
定 ,
則
房屋有毀損時不虞無人修理。
四、提前解約
1.有約定期限的契約,原則上要到租期滿,否則需賠償房東一個月押金。
2.租期到期沒續約,算不定期租約,承租方如提前解約,必須提前通知。
3.房東違約時,房客也可以主張提前解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