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價高漲沒錢買不起,物價上漲太快,但你知道租屋簽約要帶什麼嗎?在簽租約時如果沒有注意以下租屋簽約注意事項,就可能產生房東跟房客間的租屋糾紛,因此事前需詳閱租屋簽約注意事項,才能降低租賃上可能會發生的問題,有效避免租房糾紛。
一般租屋除透過房屋仲介,有的人也透過591租屋網等看屋,最後確認要簽約時,必須請房東提出身份證明資料、房屋所有權狀等資料,等確認清楚才簽約,以免遇到二房東租屋、租屋簽約非房東本人的情況因而產生問題。
在確認租屋簽約要帶什麼、簽定租賃合約前,一定要先確認以下6個租屋簽約注意事項:
1.金額:房租金額、是否含稅、管理費等及繳交期限與額外費用(水、電、瓦斯切算等)的計算。
2.期限:明確定下承租租賃期限與實際可搬入房屋的時間。
3.違約:租屋提前解約的賠償,且至少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,未提前通知者應賠償最高1個月的房租違約金,例如:毀損設備等之賠償。
4.訪查:房東需先確認房客其身份是否屬實,並為實際居住者與租屋動機等等。
5.有無其他限制:例如:可否開伙、養寵物、拜拜、入戶籍等。
6.合約公證:確認是否需要進行公證程序。
以上相關記入契約書中,雙方都要加蓋印章或簽名,才能防止發生糾紛。通常房客會支付押金及第一個月的租金,並留下雙方的證明文件,雙方各執一分留存。
看完上述的內容,是不是讓您對租屋簽約流程更加了解。
延伸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