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屋太久沒人住,會加速房子老化及損壞,可以考慮出租來增收入及照顧房子,但房東出租房屋時,最怕遇到惡房客,導致房東損失慘重。若遇到惡房客輕則收不到租金,重則房東誤觸侵入住宅罪責得不償失 。因此選擇房客時要注意的事項不少,房屋出租注意事項以入住前拍照存證現況、設備維修為重點,若事前未先釐清責任歸屬,後續可能衍生問題,不論是房東或是房客皆應謹慎,出租前務必詳閱房屋出租注意事項。
房東可以透過房仲或租屋網站等查詢類似房屋再設定租金。例如查詢路段、社區等差不多的坪數跟條件,參考這些資料來設定。
一般的住家、店面房屋出租由承租方自行繳納。如果是雅房出租的話通常是以電費多少分攤,先談好半年或二個月共收多少錢,清楚瞭解房屋出租注意事項,也可以大幅減少雙方的糾紛。
如果房東出租空屋就說明不附家具就是空屋出租,除非租給學生基本上會附基本家具,例如床、書桌、椅子、衣櫃、冷氣…等。如果是住家想要請房東附家具,可能租金會比較高,而且也要再跟房東談。因為不是每個承租方都需要家具。
承租方的素質會影響後續租屋對於租金、屋況維護。所以在帶看房屋時,多與承租方交談,了解承租方的工作、同住家人等,在合約簽定時也要註明清楚。例如不能拜拜、養寵物…等。
也可以透過房仲出租,透過房仲來過濾承租方條件,如果有相關需求歡迎洽詢住商不動產淡水團隊各大店頭。
如果有簽訂合約可以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代為協調。真的無法調解只能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。